日本核監(jiān)管局已批準在青森縣陸奧市建立一座核燃料異地臨時干式儲存設施。這是日本第一座此類設施。
可回收燃料存儲中心由可回收燃料存儲公司(RFS)建造,該公司是東京電力公司(Tepco)和日本原子能公司(JAPC)的合資企業(yè)。
初始儲存建筑的建設工作最終于 2013 年 8 月完成。然而,2013 年 12 月,日本核監(jiān)管局 (NRA) 根據(jù)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的教訓,推出了新的核燃料循環(huán)設施安全標準。RFS 被要求對該設施抵御地震、海嘯、火山和龍卷風的能力進行進一步評估。該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向 NRA 提交了其初步設計和施工計劃文件,監(jiān)管機構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批準了該設施的安全計劃。
該設施將把來自公用事業(yè)公司的沸水和壓水反應堆的高放射性燃料組件儲存在干式儲存罐中長達 50 年,直到它們被送往約 50 公里外正在建設中的六所村核電站進行再加工。回收的鈾和钚氧化物混合物(其中钚從未分離)隨后將在六所村附近的 J-MOX 核燃料制造廠回收成新鮮的混合氧化物核燃料。
RFSC 最初預計于 2012 年 7 月開始運營,初始容量為 3000 噸廢燃料。RFS 計劃隨后將這一容量提高到 5000 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