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補貼補充清算金額總計26.45億元,陜西省、深圳市、浙江省的補充清算新能源汽車補貼分別為1.16億、25.1億、1811萬。其中,深圳比亞迪、陜西比亞迪分別獲得補充清算新能源汽車補貼25.1億、8692萬,占到了2016年補充清算的新能源汽車補貼總金額的98%。
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補貼補充清算金額總計24.43億元,陜西省、深圳市、浙江省的補充清算新能源汽車補貼分別為13.71億、3.32億、7.4億。其中,深圳比亞迪和陜西比亞迪分別獲得補充清算新能源汽車補貼3.32億、13.71億,約占2017年補充清算的新能源汽車補貼總金額的70%。另外,吉利汽車和湖南眾泰分別獲得新能源補貼2.73億和4.37億。
2016年和2017年的新能源汽車補貼,之所以延遲至今補充清算,主要是因為國家在統(tǒng)計新能源汽車補貼時,不僅僅要看銷售的數(shù)量,還要檢測售出新能源汽車的使用情況,以避免濫竽充數(shù)的情況發(fā)生。比如,非個人使用的新能源汽車需要滿足2萬公里(原來是3萬公里)的行駛里程要求,還有是否接入國檢監(jiān)管平臺、是否滿足一致性等要求。補貼政策變化之后,前期通過簡單改裝的新能源汽車來謀取補貼的新能源汽車大幅減少,新能源汽車市場得到了更健康的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