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議長卡利巴夫10日表示,伊朗不尋求退出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但有權根據協議中有關解決爭議機制的條款來中止履行協議。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通訊社當天援引卡利巴夫在議會會議上的講話報道說,西方國家應承認伊朗人民的權利,如果只向伊朗施壓,將會付出相應代價。
卡利巴夫說,當伊朗能夠自由出口石油、伊朗中央銀行可以通過官方機制獲得收益、伊朗企業(yè)家能與外國合作伙伴正常開展業(yè)務時,對伊朗的制裁才被視為解除。在這種情況下,伊朗將恢復履行伊核協議。
另據伊朗邁赫爾通訊社報道,伊朗議會主席團成員法拉哈尼9日說,如果針對伊朗尤其在金融、銀行、石油等領域的制裁沒有在2月21日之前解除,伊朗將根據議會法案驅逐國際原子能機構核查員。
美國政府2018年5月單方面退出伊核協議,隨后重啟并新增一系列對伊制裁措施。伊朗2019年5月以來逐步中止履行協議部分條款,但承諾所采取措施“可逆”。伊朗憲法監(jiān)護委員會2020年12月初批準議會通過的一項法案,要求政府一定期限內在未發(fā)現對伊制裁“松動”的情況下,進一步突破伊核協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