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要求
1.課題申報單位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的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yè)、行業(yè)協(xié)會、社會團體等單位。
2.課題申報單位必須具有完成課題項目所必備的人才資源和物質條件,具有較強的專業(yè)研究能力和承擔政府機關課題研究的經驗和基礎。
3.課題申報單位應提供既往業(yè)績、研究人員素質和技術能力等方面的證明材料。
4.課題申報單位掌握我國和國際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標準化工作基本情況,熟悉東盟國家可再生能源工程建設及可再生能源標準化研究工作。
5.課題申報單位在以往參加科技司課題研究中,因申報單位的原因存在評審未通過、延期等現(xiàn)象的,3年內不得參與本次申報。
6.課題負責人應該是課題申報單位全職工作人員或外聘工作人員,是課題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真正組織者和指導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對課題項目具有持續(xù)跟蹤研究的能力。
7.課題研究成果要對能源行業(yè)標準化工作有參考和指導價值。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原創(chuàng)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他權利,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規(guī)定和有關行業(yè)政策。
二、申報時間和方式
1.申報時間:2021年9月1日至9月20日,請選擇可在9月20日前送達的方式(以郵戳和電子郵件日期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2.申報方式:申報研究課題的單位需如實填寫《研究課題申報書》(見附件),提出研究思路、研究內容、研究方法、工作進度安排、研究成果轉化目標及轉化形式。申報書內容應符合附件有關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將視為無效申報。
3.申報材料寄送:申請書一式三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后,在申報截止時間前郵寄至國家能源局科技司,并發(fā)送電子郵件。申報材料寄出或發(fā)郵件后,及時與聯(lián)系人確認。郵寄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
三、其他事項
1.課題應在合同期規(guī)定時限內完成結題評審。
2.我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單位進行評審,并于9月下旬左右通知入選單位,未能入選者不再另行通知。
3.課題研究經費由財政預算內資金資助,研究成果知識產權歸國家能源局所有。
4.聯(lián)系方式:81929215。
國家能源局科技司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