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全省行政事業(yè)單位全部采購新能源汽車
已配備新能源汽車近3000輛,建設充電設施2.06萬套
省政府新聞辦今天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介紹全省行政事業(yè)單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情況,并解讀《關于加快推進全省行政事業(yè)單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記者從會上獲悉,近年來,全省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決策部署,通過健全完善制度、提高配備比例、租賃使用新能源汽車等措施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取得明顯成效。
省機關事務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王守波介紹,去年8月,省機關事務局聯合省財政廳在全國率先出臺《意見》,明確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行政事業(yè)單位新能源汽車采購占比達到100%。今年我省出臺《山東省省級機關公務出行租賃社會車輛管理辦法》,明確公務出行租賃社會車輛,除特殊要求外,優(yōu)先租賃新能源汽車。
2018年以來,省級黨政機關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配備新能源汽車。目前,省級黨政機關配備新能源汽車300多輛,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900余個。全省行政事業(yè)單位配備新能源汽車近3000輛,建設充電設施2.06萬套。
“《意見》的出臺,可為省市縣三級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高質量發(fā)展,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提供政策依據。”省機關事務局副局長胡偉政介紹,《意見》為各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發(fā)揮示范引領帶動作用提供行動指南。
省機關事務局公務用車管理處處長黃仕群介紹,近年來,我省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發(fā)展不平衡、新能源公務用車使用率偏低、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等問題。
為有效解決問題,我省將加強政策指導,在全省進一步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調研,督促各市結合實際研究制訂本市實施方案,出臺落實措施。加快充電配套設施建設,按照“適度超前、因地制宜、應建盡建”的原則,在充分使用現有充電基礎設施的基礎上,引入社會資金加大充電設施建設。
據介紹,我省將多措并舉推進全省行政事業(yè)單位進一步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行政事業(yè)單位使用財政資金配備更新公務用車,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部配備新能源汽車。對部門(單位)符合更新條件或缺編的公務用車,確需配備更新公務用車的,也可通過租賃方式配備更新新能源汽車。對部門(單位)現有公務用車確實無法保障必要公務出行的,可按照“從嚴審批、嚴格標準,厲行節(jié)約、優(yōu)先租賃新能源汽車”的原則,公開擇優(yōu)確定新能源汽車租賃服務企業(yè),通過“分期租賃”“一事一租”“分時租賃”等方式租賃使用新能源汽車。
結合《意見》落實,我省提出加快充電配套設施建設。同時,強化使用監(jiān)督,提高新能源汽車使用效率,提倡優(yōu)先使用本單位新能源汽車,做到新能源汽車使用率100%。